スマイル,最感動的兩段對白。
在相應法律之上,我認為應該判決被告死刑。但為什麼會引起這樣的事件呢?這裡有被告從小受到的差別對待的影響,要是我這樣講,也許大家沒什麼真實感。在這樣的時代 這樣的日本社會裡,還存在著差別跟偏見嗎?一定有人這麼想,那麼請想一想,剛剛證人三島花在作證的時候,審查官帶著惡意說出了她是柏原聖天的女兒。在那個瞬間,這個法庭的氣氛變了,對她的看法改變了。既然是犯人的女兒 這個孩子也一定是壞人,她的證言不可信。每天都笑著面對生活的一名女子,一瞬間就被扣上了那樣的帽子。那就是偏見,那就是差別對待。檢察方意料之外的證明了差別對待跟偏見仍然就在我們的身邊。被告從少年時代開始就因為膚色的不同而受到了差別對待和偏見,明明在日本出生,過著跟日本人完全相同的生活,走在路上卻被要求查看外國人登陸證。附近有事件發生的話他就會被懷疑是犯人。檢察方主張的2000年的事件,也是因為當時負責調查警官的偏見,而把被告當作了犯人,那是冤案。人是弱小的動物,絕對不能一個人生活下去。這次的事件,被告是為了接受真實的自己,為了保護重要的人而引發的悲劇。請大家想想,自己所愛之人在眼前被打被踢,而且可能會進一步被人施加暴力時,大家會怎麼做?那個時候,被告手裡正好有被害所搶的槍,被告為了保護所愛的人,不得已開了槍,絕對沒有檢察方所說的殺意和計劃性。是偶然發生的,最多只能算是正當防衛。可是,無論有什麼理由,殺人是不能允許的。被告人現在心中充滿了罪惡感,裁定被告的是法律與在座的各位。可是,能拯救被告的也是法律與在座的各位。我深信法律是為了拯救人而存在的,請大家給與寬大處理。它道出了差別對待跟偏見的心聲。
金恩牧師曾經說過,我有一個夢想。夢想有一天,人們不是以膚色或者身份作為評判標準。普天下生靈共謁,圍坐在同一張餐桌前。ビト跨出的,雖然只是小小的一步,但重要的是,不放棄、堅持到底的精神,我們絕對,不是一個人。世界大同,還需要多少時間?
沒有留言 :
發佈留言
先感謝您打算在這裏留下印記,但是請慬記要對題入座吧。如與本篇文章無關卻又想與小弟對話,可向我發放電郵互相交流。
另外,如有的話,非Blogger使用者請盡量留下您的個人網頁,也好讓大家促進對各方面的交流。